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按照《秦皇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對全區現行有效的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認真進行了審查,經區政府研究決定,現有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7件,均予以保留,現向社會公布。
附件:保留的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和文號 |
起草單位 |
1 |
關于印發《山海關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施細則》的通知(山政辦〔2009〕29號) |
區交通局 |
2 |
關于印發山海關區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山政辦〔2012〕54號) |
區人社局 |
3 |
關于印發《山海關區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山政〔2013〕24號) |
區民政局 |
4 |
關于印發《山海關區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山政〔2014〕14號) |
區生態環境分局 |
5 |
關于印發《山海關區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山海關區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區教師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山政〔2014〕51號) |
區教育和體育局 |
6 |
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的通知(山政辦〔2014〕23號) |
區城管局 |
7 |
關于落實“先照后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山政辦〔2015〕13號) |
區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