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全國戶籍制度改革推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公安廳等十一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冀公辦發[2019]38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以秦政辦字[2020]21號文件公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蛾P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是我市各縣區、各部門在今后工作中做好人口管理和配套改革工作的政策依據。
一、 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推動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根據全國戶籍制度改革推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公安廳等11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冀公辦發[2019]3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公安局起草了我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二、 制定過程
文件在起草的過程中,市公安局組織專人對省政策進行專題學習研究,結合上級文件精神和我市實際情況,起草了我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為推進科學民主決策,確?!蛾P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切實符合我市實際,市公安局向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北戴河新區管委、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司法局、市稅務局等部門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在對征求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匯總和梳理,經修改和完善后形成《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送審稿)報請市人民政府審定。
三、重要意義
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順應經濟社會發展對人口流動的需求,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促進城鄉統籌發展,保障進城農民享受各種平等權益,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四、條款解讀
《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共分: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分類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扎實推進相關配套改革、全力組織實施四個部分,16個具體條款。
(一)戶口遷移政策比以往更加放寬
1.在落戶條件上,以往秦政發[2015]36號文件是以合法穩定住所為城鎮基本落戶條件,而此次《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落戶我市城鎮,實現城鎮落戶“零門檻”。(“分類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第一條)
2、在引進人才落戶上,比秦政發[2015]36號文件增加了人才綠卡、加入中國籍的外國人才可以申請落戶我市城鎮的內容,同時強調了“人才落戶后,按照我市有關規定享受政策優惠及福利待遇”。(“分類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第二條)。
3、增加了城鄉有序流動的戶口遷移政策,以往秦政發[2015]36號文件中沒有此項內容。(“分類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第三條)
4、增加了農村貧困人口的戶口遷移政策,以往秦政發[2015]36號文件中沒有此項內容。(“分類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第四條)
5、下放了省內戶口遷移核準權限,由縣區級調整為遷入地派出所。(“分類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第五條)
(二)完善居住證制度,擴大居住證持有人享受公共服務范圍
持續推進居住證制度全覆蓋,完善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機制,擴大公共服務范圍并提高服務標準,逐步縮小居住證與戶籍附著福利的差距。(“扎實推進相關配套改革”第一條)
(三)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的權益
1.教育方面,其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落實免予學雜費政策,按照國家規定逐步落實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完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高考政策。(“扎實推進相關配套改革”第二條)
2.社會保險方面,可按規定參加城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享受相關待遇。(“扎實推進相關配套改革”第三條)
3.就業方面,勞動年齡段的居民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政府補貼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和就業創業服務。(“扎實推進相關配套改革”第三條)
4.住房保障方面,可以申請承租、購買保障性住房。(“扎實推進相關配套改革”第三條)
5.社會救助方面,符合條件的居民,可按規定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扎實推進相關配套改革”第三條)
6.農村待遇方面,保留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宅基地使用權,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合法權益。(“扎實推進相關配套改革”第四條)
原文鏈接:秦皇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http://www.qhd.gov.cn/front_pcthi.do?uuid=618ABD23B04C5CE9B2699332AE54C4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