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秦皇島市民政局秦皇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印發《秦皇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聯審聯查辦法》的通知(政策解讀))

來源:區政府辦公室    錄入日期:2020-02-19    點擊量:2053

一、起草背景

    因省《關于推進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的實施意見》(冀建?!?013〕5號)廢止,2019年9月24日《秦皇島市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實施細則》及兩個配套文件(秦政〔2013〕146號)也隨之廢止,而《秦皇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聯審聯查辦法》作為兩個配套文件之一的廢止,使保障性住房聯審聯查工作失去政策支撐。為確保住房保障工作正常開展,根據《河北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試行)》、《秦皇島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有關規定,結合近幾年聯審聯查工作經驗做法,重新起草了《秦皇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聯審聯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主要內容


   該《辦法》內容設置共六章十三條,分別是總則、職責、程序、工作制度、監督機制和附則。


  (一)明確了適用范圍

  該《辦法》適用范圍為海港區、山海關區、北戴河區范圍內保障性住房家庭的資格審批、年度復核等工作。各縣、撫寧區、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北戴河新區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的聯審聯查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明確了相關部門職責

   針對聯審聯查涉及內容,對相關部門職責進行了明確。

一是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的登記、初審及建檔工作;

二是區民政部門負責做好本轄區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的城市低?;虻褪杖爰彝ゴ_認工作;

三是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房產登記情況核查工作;

四是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負責對申請家庭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進行資格核定。


  (三)明確了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聯審聯查程序

第一步 申請家庭持《秦皇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登記表》和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步 區住房保障部門完成申請家庭的房產登記信息核查,將住房狀況符合條件的報區民政部門完成低收入家庭認定。

第三步 區民政部門按照《秦皇島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對申請家庭進行低收入家庭認定。

第四步 區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區民政部門低收入家庭認定結果完成申請家庭初審,初審合格的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進行資格核定。

第五步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據區住房保障部門報送的材料,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協助調查函》,核查申請家庭房產登記信息情況。

第六步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申請家庭的房產登記信息核查。

第七步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綜合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及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意見后,完成申請家庭的資格核定,并將資格核定結果在秦皇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網進行公示。


  (四)建立了工作制度

一是確定住房保障部門組織召開聯審聯查會議每年應不少于1次。二是規定聯審聯查時間一般每月集中安排不少于一次。三是建立依法聯查、登記存檔、隱私保護等制度。


  (五)明確了監督機制

相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騙保和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原文鏈接:秦皇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秦皇島市民政局秦皇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印發《秦皇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聯審聯查辦法》的通知



原文鏈接:秦皇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聯審聯查辦法

 http://www.qhd.gov.cn/front_pcthi.do?uuid=8313C90D93714C6FC20258518669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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